根据《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2号)的要求,我院在2022届研究生毕业职工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职工)
二、评选名额
1人
三、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22年准时毕业;
2. 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理解;
3.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显著;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照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四、材料提交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职工)(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二份)(见附件1);
2、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2022届优秀毕业生(职工)个人风采展示”(见附件2);
4、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学院审核完毕后返还。
纸质版:
提交内容;材料1至5(除个人风采故事所附照片)
提交时间:12月8日(周三)12:00前
提交地点:木兰楼A205
电子版:
于12月8日(周三)12:00前,将材料1、3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naoce_career@163.com(其中个人风采故事格式要求为word,照片格式要求为jpg),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个人风采故事”。
联系人:梁晴雪
电 话:021-34206694
地 址:木兰楼A205室
邮 箱:naoce_career@163.com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