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职工)
二、评选人数:2人(船建学院)
三、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23年准时毕业(如果未能在2023年准时毕业,其获评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将不予发放,且不允许增补);
2. 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理解;
3.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显著(需附证明材料);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平均积点(GPA)不小于3.0;
四、申请材料: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职工),见附件;
2、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
3、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
如需参评,请于【2022年11月25日 中午12:00前】,将材料1、2、3的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sa_naoce@163.com,邮件主题按以下方式注明:姓名+学号+参评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职工)。后由学院组织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将在12月初通过学院官网公布。
注:最终获评的同学还需完成“2023届优秀毕业生(职工)个人风采展示”(800汉字以上的个人风采及故事概述写作),该项工作的详细要求后面会单独与获评同学联系。
本项工作联系人:
马靖云 majingyun@sjtu.edu.cn
木兰船建大楼A203办公室 021-34206693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