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上海交大精英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院广大同学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努力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由“长江思源”奖助学基金出资设立“长江思源”奖助学金。
现将2023年度长江思源奖学金评审方案公布如下:
一、奖励对象
“长江思源”科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优异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硕士)。
二、申请条件
候选人必须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具备某类型的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3、乐于奉献,服务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学院员工工作,工作成绩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认可;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满足《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7〕35号)相关要求;
(二) 奖励项目及申报条件
A类:长江思源励志奖学金
1、申报条件
(1)在库经济困难生,勤勉好学,行为表现优异,有远大志向。
(2)生活节俭,参加过勤工助学活动,有自强自立表现。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考风优良,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2、奖项及金额
一等奖 1名 奖励30000元
二等奖 1名 奖励20000元
三等奖 1名 奖励10000元
*经与设奖方沟通,励志奖学金名额将主要优先考虑本科生;适当放宽到硕士生。
B类:长江思源科技创新奖学金
1、申报条件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科技创新团队中发挥主要作用,在学院认定的科技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推荐竞赛列表以《附件1:员工科技创新竞赛认定目录》为准。本科生如有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的,也可适当放宽。
2、奖项及金额
一等奖 1名 奖励30000元
二等奖 1名 奖励15000元
三等奖 1名 奖励8000元
三、申请及评选方式
1、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长江思源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1月9日14:00前,填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9d18346f,进行报名。
2、长江思源励志奖学金,学院将结合报名情况和在库困难生名单,按照综合测评排名(研究生材料审核排名),确定获奖人选。
3、长江思源科技创新奖学金,学院将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团委、员工创新中心船建分中心等的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函评,提出候选人名单;
4、经公示后上报长江思源奖助学基金理事会审定。
四、注意事项
1、本项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其它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因评审规则有所调整,原第四批奖学金中发布的关于“长江思源励志奖学金”的部分并入本轮统一重新评定。
3、已获评第一、二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报;已报名第三、四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可以继续申报,学院将统筹进行志愿匹配。
4、已确定转专业员工,不申报此项奖学金。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员工科技创新竞赛认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