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内容,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船建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2024年船建学院追加名额为10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2024年船建学院追加名额为10人;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 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根据学校下拨到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的名额分配方案,下达到各系。
系 |
博士生国奖补充名额 |
硕士生国奖补充名额 |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
5 |
4 |
土木工程系 |
3 |
2 |
工程力学系 |
2 |
2 |
交通运输工程系 |
/ |
2 |
二、组织机构
1. 集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员为研究生院、员工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纪委(监察处)、财务计划处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导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员工事务中心。
2.为深入了解各学院(系)的实际情况,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观察组,由员工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的思政研究室(研工办)、校团委、员工事务中心等部门老师组成,观察员列席学院(系)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3. 公司层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船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组成方式见《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和评选
(一)评选条件
1.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 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原则上在参评学年内(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达到本专业前50%;各系可根据学科、年级特点,调整对于学习成绩的要求;
(2)科研成果:重点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原则上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若获评本奖项,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
(3)社会服务: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社团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及校级员工干部,其他)。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在答辩时说明、由各答辩组审定。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二)评选办法
1. 公司根据《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定。
2. 评审流程:
(1)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各年级(专业)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评审得分及排名(公示链接:/xsbgs_xggg/13975.html),划定入围学院各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答辩名单,经各系评审小组确定后,组织候选人参与答辩。(具体入围名单后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答辩评委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员工处。
(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结果提交教育部相关管理部门;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在学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员工对学院(系)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此项工作联系人:蒋雨航(13585996248),也可咨询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4206692,邮箱:sa_naoce@163.com。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附件:船建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入围名单
一、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1)博士组:
姚明启、和康健、孙姝悦、徐顺、魏强强、陈子和
(2)2022级硕士组:
王超、刘广琦、张一帆、赵明旭、范文浩
(3)2023级硕士组:
王一、杜梦波、李明轩、杨泽文
二、土木工程系
(1)博士组:
黄海超、刘世奥、王钱款、何金辉
(2)2022级硕士组:
周小静、曹璇
(3)2023级硕士组:
龚智超、王子毅
三、工程力学系
(1)博士组:
龚裕煌、孙堃介、喻恒、陈昱羽、胡新宇
(2)2022级硕士组:
黄斐、艾之淏
(3)2023级硕士组:
王康昊、陈呈
四、交通运输工程系
(1)2022级硕士组:
顾亦宁、朱亦洋
(2)2023级硕士组:
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