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员工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自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为近千名员工提供了实习实践机会。为继续发挥该平台的重要作用,现将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23家“海洋人才港”2015年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193个,计划接收员工人数约370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员工;
2、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5、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员工请于6月2日—19日注册登陆“海洋人才港报名审核系统”(rcg.coi.gov.cn),查询浏览2015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2、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月15日—22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员工。
3、接收名单公示
6月25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公示。
4、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员工,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员工参加实习。
四、注意事项
1、“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员工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2、报名同学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联 系 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10-6803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