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员工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现将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本科一年级员工除外)。

二、台湾员工奖学金和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台湾员工奖学金和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全校名额如下:

台湾奖学金:总计50名。

类别

本科

硕士

博士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名额

6

9

15

3

5

8

1

1

2

 

 

港澳侨奖学金:总计20名。

类别

本科

硕士

博士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名额

3

5

8

1

1

2

0

0

0

四、评审流程:

1)申请方法

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本科一年级员工除外)可自由申报。

2)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上一学年中获奖情况证明(研究生为科研成果清单,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

《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通用汇总表》 (附件3)

3)截止时间

将上述纸质版于2014121516:00前提交到木兰楼A203魏艺处。

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于2014121524:00前发送到sa_naoce@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申请

公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统一上报员工处,员工处通过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获评员工名单并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上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下载链接: http://pan.baidu.com/s/1qXIHvEs  密码:mdpd

                                      船建学院学工办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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