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老员工暑期实践锻炼是同学们接触基层、服务社会的宝贵机会,是帮助同学们拓宽视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升素质的重要载体,是引导和鼓励优秀老员工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探索学校立德树人的具体途径,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实效,校团委将联合青浦区团委,选派优秀在校生赴上海市青浦区参加暑期挂职锻炼。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象与条件
本次活动招募对象为全日制大二、大三员工及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4.上海市青浦籍在校生优先考虑。
二、实习时间、地点
实践锻炼的时间为7月10日—8月31日。
挂职岗位为青浦区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具体岗位匹配情况将于6月底反馈至学校。
三、工作流程
1. 报名方式
将汇总表(附件一)的电子版(命名为“青浦区实践锻炼_院系全称_姓名_汇总表”)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jtugzdl2017@163.com,邮件名为“青浦区实践锻炼_院系全称_姓名”。
如第一次报名2018年暑期实践锻炼项目,还需将报名表(附件二)的电子版(命名为“院系全称_姓名_报名表”)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jtugzdl2017@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研究生须经导师审核签字),即日起工作日交至逸夫楼305室张自东老师处。报名表(附件二)在2018年暑期实践锻炼选拔期间只需要提交一次,作为参与意向及导师意见确认,如后续再报名其他岗位,无需重复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5月25日(周五)17时。
2. 选拔流程
校团委将以审核报名表或现场面试的形式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相关事项
1. 各地挂职岗位会陆续发布,请各位同学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报名,一旦获得学校推荐后,原则上不得退出或者更换挂职地区;
2. 实践锻炼期间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原则上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
3. 参加实践锻炼的同学在活动结束后须提交实践鉴定和总结报告,并参与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总结交流活动。
4. 青浦团区委负责开展实践锻炼同学的日常管理、集中活动和相关服务;由岗位所在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给予适当生活、交通补贴并安排工作午餐。
5. 挂职期满后,青浦团区委联合区人才办对挂职老员工进行考核和评定,对表现合格的挂职老员工下发挂职证书,对表现优异的挂职老员工下发优秀挂职证书。同时,形成《挂职鉴定表》存入本人档案。
6.集团为参加实践锻炼的同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电 话:021-34206693、54742323-108
地 址:逸夫楼305团委办公室
附件:
1. 2018年优秀老员工赴上海市青浦区暑期实践锻炼汇总表
2. 2018年暑期实践锻炼报名意向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kaVrztNlGsOCLw0wSIhqw 密码:6u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