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员工工作办公室

船建学院关于推进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推进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推进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的评选活动,及更好地服务船建学院在读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兹定:


1. 申请人须将1份申请人和导师签字的纸质申请材料于2017年10月9日12:00前提交至木兰楼A203室杲光伟老师公司将统一办理学院盖章事务并统一提交给研究生院。


2. 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于2017年10月9日12:00前须发送至邮箱:gaoguangwei@sjtu.edu.cn 邮件主题:学术之星申请+姓名+学号),公司统一打包发送给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杲光伟

电  话:34206693

邮  箱:gaoguangwei@sjtu.edu.cn


船建学院学工办

2017.7.22



附: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 活动通知

 

   第一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于2016年底圆满完成,为继续推进“学在交大”改革,鼓励广大研究生同学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学校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第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术先进典型,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本活动由研究生院与员工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办,研究生会承办。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必须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攻读研究生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3. 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4. 已获得“学术之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评,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书面纸质版申请材料要求提交1份,需经申请人签名、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并于2017年9月25日~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提交至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21室;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发送至邮箱:sjtu_xueshuzhixing@sjtu.edu.cn。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4。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7年“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9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10月,初评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和“医学类”分四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推选出20名候选人。

  11月,会评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并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12月,举行颁奖仪式及分享会。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院、员工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会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亚光、林立涛

 

  委员:杨根科、张新安、刘黎、樊琳、胡艳丽、侯宗胜、石楠、张仁伟

  秘书处成员:李旭、赵美琪、李文宇、李恬山、李云艺、秦岭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学术之星”获奖者可获全额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可获学校A档会议标准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其它资助条件和申报流程请参见《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重要会议目录(2017版)》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研究生院主页。

 

六、其他事项

  关于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更多信息详见附件6《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与管理办法》。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均可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侯宗胜:hzs@sjtu.edu.cn 

   石  楠:nanshi@sjtu.edu.cn 

   李  旭:darcy.li@sjtu.edu.cn 

   李文宇:newfish@sjtu.edu.cn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 

        员工工作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研究生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dELvqEH 密码:db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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